【明報文章】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距今超過一個月,大埔區議會昨舉行大會,討論「妥善跟進宏福苑火災的善後及支援工作安排」這個重要議程。多名區議員要求政府盡快交代安置時間表,及解決業權問題。
火災發生至今,坊間就災民的長遠安置安排提出很多建議,而由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領導的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亦正探討不同方案。筆者認為,處理近2000個宏福苑單位的長遠安排,須考慮時間性、公帑運用,及照顧不同災民的意願和實際需要。
盡快處理長遠住宿安排 是首要考慮
災民的長遠住宿安排需盡快落實,是不爭事實。雖然業主住戶們的中期住宿需要已基本得到滿足,但他們在火災中失去永久居所,盡快為他們重建家園至關重要。值得注意的是,相當部分的宏福苑業主住戶是已退休長者,相關單位是他們頤養天年之所。對這批長者來說,愈早確定長遠住宿安排,便愈快可以釋除其疑慮。
再者,政府現時由宏福苑援助基金(基金)撥出款項,向每個宏福苑單位的業主住戶發放為期兩年、每年15萬元租金補助。社會一般都期望,可於上述兩年「過渡期」內解決業主住戶長遠居住需要。若長遠居住安排需要較長時間方可落實,則解決期間內災民居住需要便會有相當難度;倘延續租金補助,必然會動用基金內的善款,而協助居民重建家園的資源便會相應減少。
善用公帑 從整體考慮重置安排
各界慷慨解囊支持下,截至上月26日基金已籌得約38億元捐款;連同政府投入的3億元啟動資金,總額約41億元。基金至今已推出11個項目,向不同類別的受火災影響者提供各種緊急財政支援,總承擔額約12億元。基金餘額約29億元,絕對不足以承擔長遠住宿安排費用;政府必須額外投入公帑,因此要小心研究。災民的需求及意願固然要充分照顧,惟不同方案涉及的款額亦應是重要考慮因素。
據理解,宏福苑8幢大廈屬整體公契,當中亦涉及共同管理和共用公共設施,因此雖其中的宏志閣無被火勢波及,但也不應將其在處理災民長遠住宿的安排中分割出來。固然,宏志閣居民受災程度跟其他災民不同,惟他們的心理狀况亦不能忽視,其長遠住屋需求也必須照顧。將宏志閣納入宏福苑整體重置安排,實屬合理。
火災發生後,多間銀行已暫停為宏福苑單位估價。物業按揭業內人士解釋,單位經歷火災損毁,加上相信該屋苑短期內不會有成交,令銀行難以估價。
事實上,對於一些曾發生事故的單位甚或屋苑,個別銀行可能不會提供估價或估價不足。故此即使是無受火災波及的宏志閣,相關物業最終價值預期會受相當程度影響。宏福苑各單位價值,跟長遠居住安排兩者息息相關,有關方面及業主本身亦必須小心平衡和考慮。
全方位照顧災民需要
早前有百多名宏福苑災民聯署致函行政長官李家超,要求原址重建、保留社區。雖有災民認為,回到熟悉的地方繼續與家人和鄰里共同安穩生活,是最好的心靈安慰,但「原址重建」不論在時間或所需費用上均不具優勢。有論者便指出,「原址重建」需清拆、重新設計、招標和施工,再加上收回業權、制訂補償方案等,動輒耗時6至10年,涉款達75億至95億元。而單從時間考慮,宏福苑業主住戶以退休人士及65歲或以上長者居多;6至10年的等待,是否能切合他們實際需要,實在值得商榷。
再者,相較原址重建,部分災民更傾向搬離原址,避免觸景傷情。如要顧及這些居民的關注及希望於同區重置居所的訴求,當局可考慮在大埔區內找尋其他可興建相若數量單位的土地。於上述大埔區議會會議,便有區議員提出大埔區內頌雅路西、毗鄰富蝶邨及富亨邨的一幅約1.8公頃熟地上重建;上址基本生活配套齊全,而且計劃有望2030年或之前建成,認為當局應認真研究。
進一步而言,原區安置很可能只是部分居民的重要考慮因素。筆者相信不少居民都認同,「時間」是更重要因素。我們亦不能排除部分居民可能希望藉此機會遷往他區,以滿足他們眼下各方面生活需求。政府應向居民提供靈活選項,讓他們有不同選擇,例如其他地區未來幾年將有不少居屋單位供應,可考慮允許居民購買這些單位;也可考慮讓居民選擇在私人市場購置物業。就此,政府一直透過「一戶一社工」收集居民意見,期望當局盡快藉此機制,以有效和具系統性的方法,收集受災業主就重置居所的意願和關注的必要資訊,盡快為他們制訂最適切的長遠居住安排。
作者是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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