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陣副召集人兼時事評論員王岸然(原名黃覺岸)涉嫌於去年非法披露與警方國安處人員會面的內容,以及被指多次於YouTube發布煽動影片,議題包括大埔宏福苑大火,他被控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及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共兩罪,案件今(2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2月23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被告申請保釋被拒,繼續還押。
被告黃覺岸(71歲,報稱已退休)被控各一項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及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被告沒法律代表,自行應訊。
控方稱,申請押後案件,以待準備將案件轉介至區院的文件。蘇官批准申請,又指案件會於區院處理,問被告是否明白;被告稱「完全明白」。被告指,他早前曾撰寫投訴信,並交給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問蘇官是否得悉;蘇官指不知情,又稱法院會有機制處理信件。
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12月3日在香港知悉或懷疑有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調查正在進行,罔顧是否會妨害調查,在沒有合理辯解或合法權限下,在影片分享平台YouTube披露警方查訊詳情。
他另被控於2025年1月3日至12月6日,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YouTube發布陳述、相片、圖片或影片,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及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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