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副財政司長黃偉綸早前形容宏福苑「原址重建」不切實際,而居民對各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見,其中支持原址重建的業主代表昨到中聯辦及立法會提交請願信,稱已向407戶業主蒐集意見,當中394戶贊成原址重建。該批業主其後發稿表示,為爭取「原址回家」,願意放棄額外的恩恤安置,期望當局明白宏福苑「承載着逝去親人的靈魂」,眾業主可以等待,形容「這不是一場談判,而是守護家園的懇求」。
支持原址重建的業主代表在新聞稿說,爭取原址重建的決心已超越對物質利益的考量,遞信旨在期望於行政與民心之間尋求「兩全」的突破口,期望各方跳出單純的「土地規劃」視角,從「人文關懷」角度審視災難處理。
黃偉綸昨在立法會提到原址重建需要9年或10年,稱收購業權涉及的法律程序需數年,清拆要一年半,建屋要四五年,而選擇頌雅路西新居屋則可於2029年下半年入伙,購買他區居屋更可於2027或2028年入住。
昨日有份前往遞交請願信的業主戴先生說,明白政府有其理據,但他相信可找到方法加快重建,又認為收購業權時大部分居民會合作,政府亦可「特事特辦」加快。
有擬他區買屋避「創傷後遺」
業主張先生則不願返回原址,形容有「創傷後遺症」,他想早點安頓居所,會考慮選擇購買他區居屋。
另外,政府昨日提出一系列針對樓宇維修措施,由市建局介入招聘,檢討法團「授權票」機制。宏盛閣業主黃先生指,大火前已有居民向警方、廉署、市建局舉報圍標等問題但不受理,他未能信任相關機構會再執行新措施。至於授權票,他認為應只限准業主授權同住家人投票,避免非住戶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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