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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為大維修樓宇訂立「安全距離」協調工期 為「踢腳板」物料設要求 (12:27)

圖1之1 - 新一屆立法會今召開首次大會,政務司長陳國基動議「有關大埔宏福 . . . . . . (盧曼盈攝)

新一屆立法會今(14日)召開首次大會,政務司長陳國基動議「有關大埔宏福苑火災後支援及重建工作的議案」的政府議案。陳國基發言時總結三個工作組的應急及善後工作,提及「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正積極研究長遠安置方案,相信現時尚有約千個單位可用於長期安置災民。陳國基其後表示,工作組提出在消防條例引入物管法定責任、地盤全面禁煙、為大維修樓宇訂立「安全距離」等改革方案。

工作組建議為大維修及搭棚的樓宇訂立安全距離,建議屋宇署與消防處研究相關要求,並納入法例;屋宇署亦須設立機制協調各個樓宇外牆進行樓宇大維修的工期。政府亦擬修訂棚架相關的工作守則,訂定「踢腳板」裝置物料要求,以減低火警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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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國基又建議推行工地安全的改善措施,修訂《建築地盤(安全)規例》,對總承建商、分判商、及地盤裏所有人士施加明確的法律責任,規定工地裏嚴禁吸煙,該修例料可在數周內提交立法會審議。

擬修例要求地盤全面禁煙

陳國基續指,工作組建議大幅提高註冊承辦商簽發虛假或誤導性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的罰則,包括增加罰款及監禁刑期。陳續建議消防處善用創新科技提升滅火救援及監測預警能力,包括檢視消防人員個人裝置和其他消防裝備。

陳國基說,工作組建議強化樓宇維修監管和執行力度,包括進一步檢視《建築物條例》提出更多修訂建議,如加強相關監管機制、加強抽查和檢視罪行條文、加強規管建造方法及程序、檢視註冊人員和小型工程承辦商的註冊及紀律處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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