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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修例增物管公司法定責任確保消防安全 違反消防安全行為引入定額罰款 (13:25)

圖1之1 - 新一屆立法會今召開首次大會,保安局長鄧炳強闡述保安局及轄下部 . . . . . . (盧曼盈攝)

新一屆立法會今(14日)召開首次大會,政府交代因應宏福苑火災的善後及改革措施。政府的「強化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組」亦提出一系列建議改革方向,建議於消防相關法律引入物管公司在大廈消防措施的法定責任,理順關鍵責任鏈,使其成為消防安全的法定把關者。

工作組又建議將「合適的行政措施」提升為法例要求,至於針對未有為處所內消防裝置或設備年檢或阻塞、鎖上逃生途徑、以及未有就消防裝置失效期間按時提供額外消防措施等消防相關罪行,工作組建議引入定額罰款制度。

保安局長鄧炳強表示,警方就火警拘捕22人,其中16人涉誤殺,另6人涉欺詐,又就利用火災行騙的案件拘捕8人,正在調查涉行使虛假棚網證明書的相關案件;廉署亦就貪污相關罪名拘捕14人。

鄧續稱其主持的「強化消防安全工作組」已即時推出措施及部署中長期方案,包括成立專責巡查隊,排查約250座正在大維修樓宇的消防裝置和設備、成立「快速應變小隊」檢視樓宇消防裝置及設備的運作情况,並就任何違規要求負責人即時補救及執法、加強主要消防裝置在停止操作期間對居民的警示,包括在當眼位置及所有停用裝置上張貼通告、向每個住戶的信箱派發通告等。

鄧炳強續指,「強化消防安全工作組」亦加強對公眾、物管及法團的宣傳和教育,包括加密警鐘測試至至少每半年一次,每年至少要舉辦一次防火演習,演習前亦須安排消防人員作講座及定時巡查逃生途徑,並妥善紀錄;大維修前亦要先檢查並維修所有消防裝置。消防處又在高風險時期,針對持牌處所較多的商廈展開特別消防巡查及執法。

鄧稱工作組亦展開以風險爲本的樓宇消防裝置排查計劃,排查配置舊式消防裝置的樓宇,進行功能測試;檢討在特定大型火警中的行動策略。鄧炳強續指工作組亦參考內地及其他地方經驗,改善現有消防配備。並善用大數據和人工智能分析巡查所得的數據,以制定應對的措施和方案,加快推廣物聯網火警偵測系統。鄧亦提到將把大型火警事故納入大灣區合作及演練內容,亦改善與政府其他部門的合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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