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就去年11月底宏福苑大火成立的「獨立委員會」本周四(5日)舉行「指示會議」,就日後的聽證會給予指示,包括確定有意出席聽證會的人或機構等,其間不涉證供陳述或盤問證人。獨立委員會昨日發布指示會議的場地規則,列明未經許可不得在場內攝影、錄影、錄音或直播,或發布該等紀錄,不得展示標語等,違者可被指示離場,獨立委員會亦會按情况向警方求助。
獨立委員會「指示會議」2月5日上午10時在中環愛丁堡廣場3號展城館3樓多用途廳舉行,已預約登記的公眾可旁聽。
破壞秩序可令離場 按需要向警求助
委員會秘書處昨日發布指示會議的場地規則,提到擬進入會場者須接受保安檢查,包括檢查其本人、任何個人物品或攜帶的袋及公事包等,進場者不得管有受法例禁止的物品,或對場內者或財物可能構成危險的物品。
規則列明,進入或逗留會場者不應作出「可能破壞良好秩序和指示會議正常運作」的行為,例如展示物品、標語或橫額,任何人若造成危險、破壞、干擾或混亂,或會被指令離場,或遭拒絕再次入場,獨立委員會或會按情况尋求警方協助。此外,不論會議是否正在進行,任何人不得在場內攝影、錄影、錄音或直播,或發布該等紀錄,包括其複製品。
指示會議將就日後的聽證會給予指示,包括確定有意出席聽證會的人或機構,或其法律代表;所用語言、證人供辭和文件的提交方式等;以及研究其他與聽證會有關事宜等。會議將設約400個公眾旁聽名額,同時在中央圖書館演講廳的轉播區同步轉播。委員會早前表示,由於需審視的範圍廣泛,問題眾多且複雜,為全面審視事故,將邀公眾及團體就起火和火勢迅速蔓延的成因和情由提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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