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早前介入並解散大埔宏福苑法團管理委員會,調查火災的「獨立委員會」將開聽證會,政府已有法律團隊,但代表業主的法團會否參與聽證會存疑。綜合消息,目前法團未聘請法律代表或諮詢業主,很可能將缺席。有業主稱,未聞獲委任為管理人的合安管理有限公司有就獨立調查諮詢他們,「基本上是零接觸」。有法律界人士說,原則上面對性質嚴重的調查,法團應要有法律代表出席以保障權益。
明報記者 林勵
本報向政府及合安查詢,法團及合安會否有法律代表參與聽證會、會否諮詢業主意見以保障業主權益。民政事務總署回覆說「業主及居民可以透過指定方式直接向委員會提供資料」;合安稱知悉獨立委員會邀請公眾提供資料,「會配合獨立委員會的工作」。
土地審裁處上月接納民青局申請,批准解散宏福苑法團管理委員會,並委任合安暫代管委會為管理人。「獨立委員會」本周四將首次召開「指示會議」,以確認有意出席聽證會人士等事宜;部分料將參與聽證會的機構已陸續委聘法律代表,例如市建局由資深大律師呂世杰代表。
不過,法團會否參與聽證會至今存疑。民政總署回覆時未正面評論,稱合安正按《建築物管理條例》開展工作及處理交接工作,包括聯絡前管委會主席,掌握前管委會掌握的資料等,短期內將設網上平台與居民保持聯絡。據悉,合安料會出席日後聽證會。
宏福苑法團原管委會主席徐滿柑回覆查詢時說,不清楚法團會否參與日後聽證會,惟自己已不是法團代表。至於個人會否申請出席,徐說未能回應。
受災居民葉先生說,合安無接觸過居民,「基本上零接觸的」。他認為法團應參與獨立委員會聽證會,「我們是一個當事方,整件事過程中我們都有參與的」。
獨立委員會職權包括就大火審視大廈消防裝置、樓宇維修施工程施工安全、各環節監管角色和責任等。翻查資料,1996年嘉利大廈大火獨立調查委員會中,法團當時委聘大律師翟紹唐及一名消防專家出席委員會聽證會。
律師稱法團倘蒐集業主意見 需有人站出來
曾參與嘉利大火獨立調查委員會的律師鄧賜強說,業主整體意見及個別業主個人意見相去甚遠,尤其目前要處理起火的「系統性錯誤」。他指出,若法團要向委員會提交意見,需先召開業主大會或特別大會,重新選出管委會,但問題在於是否有人克服壓力站出來收集5%業主支持召開大會。
議員稱機制允小業主參與聽證
立法會選委界議員、律師會前會長蘇紹聰說,原則上面對性質嚴重的調查,法團應有人代表,目前問題是法團面對內部程序,無法有效及合法地有代表。蘇說,小業主若個人有興趣,委員會機制並無限制他們參與聽證會,他日前與受災居民接觸也有鼓勵他們參與。曾出席災民見面會的法律界議員陳曉峰說,部分居民反映有法團代表參與較好,他預期若合安受邀的話會參與。
本報向獨立委員會查詢獲邀出席本周四指示會議的機構及名單,委員會透過秘書處回覆稱,會議將為日後聽證會給予指示,包括確定有意出席的人士或機構或其法律代表等、所用語言、證人供詞及文件提交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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