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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維修擬升格「一級小型工程」 須聘第三方監工 議員質疑作用 業界:成本增料佔比小

【明報專訊】宏福苑五級火後,發展局長甯漢豪昨日在立法會上,提出會把大型樓宇維修工程由目前多為「二級小型工程」級別升格為「一級小型工程」,即除要聘用項目承建商外,還須聘用第三方專業人士協助業主監工。有議員質疑把維修工程規管升級的作用;有業界就指額外聘請專業人士確實會增加成本,但相信佔總工程成本很小比例,若能保障業主權益就物有所值。

修例賦權屋署檢控 改革處分制度

甯漢豪在立法會表示,會擴大《建築物條例》修訂建議範圍,除建議將大維修升格外,還包括賦權屋宇署就大廈維修的方法及程序訂明何謂「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便有足夠和直接法律基礎檢控違規者;也會訂明何謂「欠妥的或不符合條例條文的物料」,以便可就不合規物料直接提出檢控,並會提高罰則。

另外,當局會改革註冊檢驗人員和小型工程承建商的註冊和紀律處分制度,即使不涉及建築質素或技術事宜,如干犯《防止賄賂條例》亦可紀律處分,並作為註冊續期的考慮因素之一,屋宇署也會按風險為本原則加強抽查執法。

劉文君質疑「億元計還是否小型工程」

據《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小型工程分為一到三級,其中只有一級工程要求必須委任承建商以外的第三方專業人士監工。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劉文君質疑,是否純粹把維修工程套用目前「一級」規管就可解決問題,反建議可以設「一A級」、「特殊一級」或「大維修一級」類別,「為何這樣說呢?因為現時很多大型工程銀碼都以億計,以億元計的工程整幢樓都可建出來,那還是不是『小型工程』呢?這個大家心裏有數」。

香港工程裝飾商會會長呂迪祈向本報表示,不涉岩土和結構部分的一級工程,聘請認可人士班子成員每次巡查的收費約1000元,如每周一次,一年期或需5.2萬元;若須聘請結構或岩土工程師則價格更高。

香港建造商會會長廖聖鵬表示,聘請第三方專業人士成本,相對於總成本過億元的項目而言佔比很小,舉例承建商認為要更換喉管,或決定對多棟大廈同步施工時,業主就可以諮詢獨立專業人士意見,確認工程是否必要及所涉額外收費是否合理。

商會關注大維修定義 籲勿單計金額

不過,廖聖鵬關注大維修未來如何定義,他強調不可僅以金額為唯一標準,舉例豪宅單位維修費也可能上千萬元,但毋須用一級小型工程的標準維修。

(宏福苑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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