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宏福苑大火過後現場一直封鎖,只有沒被大火波及的宏志閣住戶曾獲短暫安排回家取財物,警方亦在12月初表示期望三週內完成搜查和搜證。有宏福苑業主的女兒昨(29日)向政府發公開信,要求交代善後進度,及安排居民重返單位視察、收拾財物的時間表。長居日本的S小姐(化名)向《獨媒》表示,其弟弟和七旬母親居於宏福苑,政府的租金補貼未必足夠,自己作為打工仔難以再負擔,加上母親有精神疾病,或要安排母親離開香港,因此需要知道善後時間表,以作長遠安排。
盼定期匯報解封進度 安排居民說明會
本月S小姐亦曾向法團管委會查詢,她指理解法團現時受查,故只能以公開方式發聲。她透過公開信致函房屋局、保安局、民青局、屋宇署、房屋署等政府部門及管理公司,表示只能透過傳媒畫面及外牆情況,估計家園損毀程度。她強調尊重調查工作,但希望政府交代樓宇何時解封、居民在甚麼條件才可以在安全監督下,回到單位視察及收拾財物:「即使短期內未能給出精準日期,亦可提供一個大約時間範圍或條件清單,讓居民知道要等的到底是甚麼。」

在與解封相關工作進度方面,S小姐希望政府定期以向宏福苑居民匯報結構及安全評估的階段性進度、外牆棚架及其他危險構件清理工程的進度、及與重新上樓安排直接相關的任何重大決定。她期望當局設立清晰、公開的查詢渠道,「讓受影響居民可以就善後及上樓安排提出理性查詢並獲得正式回覆,而不再只能依靠互相轉述和揣測」。
S小姐表示,即使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已被解散,但理解業主在相關法例及大廈公契下,就追究責任、提出索償及參與決策的權利並未消失。S小姐期望政府協助安排一次全體街坊說明會,解釋工作進度、受影響居民在追究責任及提出索償方面大致可行方向、及現階段應如何保留文件、收據及其他證據。

公開信列四點要求:
1)請清楚說明宏福苑善後工作的統籌部門及分工
2)請交代居民重新上樓所需完成的客觀步驟及大約時間框架
3)請定期向居民公布與重新上樓相關的善後及調查進度
4)請解釋及保障居民於日後追究責任及索償方面的基本權利

母親暫居青年宿舍 將來或接到日本暫住
S小姐在宏福苑長大,現長居日本,弟弟則和七旬母親住在宏福苑,事發當天剛好不在家逃過一劫。S小姐母親災後暫居青年宿舍,未有訂明遷出期限,雖正物色過渡性房屋,但由於交通不便和設備簡陋而未有決定。
政府向宏福苑業主每個單位每年發放15萬元租金補助,為期兩年。S小姐認為平均每個月1.25萬元的租金補貼不足,憂慮政府推出補助後推高租金,估計「要住返宏福苑質素」需要至少2萬元。她說自己作為打工仔,「負擔唔到兩間屋租」,亦對租金補貼年期屆滿後的安排感徬徨。加上S小姐父親和家人相繼離世,母親出現長期精神疾病,S小姐希望她不要再受刺激,能長期安置,之後或考慮接母親到日本同住一段時間。S小姐指需要知道宏福苑善後進度,以便安排母親未來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