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發生近一個月,安置居民及如何重建家園成為下一波重點工作。政府今日宣布將向宏福苑業主提供15萬租金補助及一次性5萬元搬遷補助;租戶亦可獲5萬元搬遷補助,並表明今次是最後一次向租戶提供現金補助,日後將集中支援業主的長遠需要。有記者質疑5萬不足夠租戶租樓,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強調該筆款項是「搬遷補助」而非「租屋租住補助」,指租戶並非以宏福苑為永久居所:「即係你租咗一間屋,而間屋不幸俾大火燒咗,咁其實一個租客正常就搵另一間屋去租嘛,係咪?」他又指由現時開始有5個半月時間讓租戶尋找新地方,「所以我哋覺得呢個係合理嘅」。
政府昨日表示「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已籌募35億元,連同政府投入的3億啟動資金已達38億元。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下午於政總會見傳媒,交代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會最新情況。

居民盼另覓單位 卓:要求合理、唔難理解
卓永興先宣佈,將於下周一(22日)向受影響業主發放每年15萬元租金補助,以及一次性5萬元搬遷補助;另外向受影響租戶發放一次性5萬元搬遷補助。他解釋,雖然政府有1,300多個能長期安置受影響居民的單位,包括近400個過渡性房屋及房協單位,以及900個屯門寶田中轉屋及啟德「啟航1331」的單位,不過大埔區內已無剩餘應急住宿,加上從「一戶一社工」反饋得之,很多居民希望可以「多一個選項」獲得租金津貼,讓他們自行租住適合自己的單位,故向居民提供補助,並認為居民的要求是「唔難理解,非常合理」。
卓永興續稱,現時仍有632名居民住在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協調的酒店房間、548名居民住在青年宿舍或營舍,以及有3,439名居民住在房屋局的過渡性房屋、房協項目或屯門寶田中轉屋。

15萬補助每半年發放一次 為期兩年
麥美娟進一步解釋,宏福苑的業主每年可獲15萬元租金補助,為期兩年,每半年發放一次,即每次發放75,000元,津貼以單位為基礎,如單位有多於一名業主每年津貼都只為15萬。她續指,業主領取補助後仍可住於過渡性房屋或房協單位,但需要向營運機構繳交相關租金。
至於一次性5萬元搬遷補助方面,如業主搬離現時政府提供的酒店或青年宿舍應急住所,就可獲得搬遷補助;如已經搬至過渡性房屋的居民亦可獲得補助。不過,如希望繼續住在酒店或青年宿舍,就需要繳交租金。麥美娟又強調補助是針對整個宏福苑,即使受影響較少的宏智閣居民亦有一定居住需要,可領取租金補助。

麥美娟:最後一次向租戶予現金援助
在租戶方面,如選擇自行在私人市場租住單位可獲一次性5萬元搬遷補助。麥美娟指,政府已向租戶發放1萬元應急錢,以及透過援助基金發放10萬元生活津貼,相信連同5萬元搬遷補助已足夠他們照顧未來需要及租置單位。她續指,如果租戶已入住過渡性房屋或房協單位,可免租金直至2026年5月31日,之後需要交租,而6月1日後才搬遷至私人市場租住單位亦將不會獲發補助。所有補助金將陸續透過「一戶一社工」發放。
麥美娟特別提到,留意到有聲音指政府設立的「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未來應更集中支援自住業主的長遠需要,所以今次應是最後一個針對租戶的現金援助。如租戶有社會福利及醫療需要,則仍可按部門得到支援。
麥:相信租戶較有彈性可再租屋
在提問環節,被問到租戶在近半年後就沒有補助並需交租,安排是否太趕急,以及如有困難會否有酌情安排。麥美娟重申,很多宏福苑業主認為基金日後應長期支援業主,租戶早前已有應急援助,加上宏福苑始終不是其永久居所:「佢哋係應該比較有彈性,利用呢半年時間喺外面搵到另外住屋需要,喺出面租到屋。」

遭質疑5萬補助不足 卓重申合理
另外,有記者質疑5萬元不足夠租戶租樓,卓永興強調該筆款項是「搬遷補助」而非「租屋租住補助」,重申租戶並非以宏福苑為永久居所:「即係你租咗一間屋,而間屋不幸俾大火燒咗,咁其實一個租客正常就搵另一間屋去租嘛,係咪?」他又指由現時開始至5月31日,有5個半月時間讓租戶尋找地方,「所以我哋覺得呢個係合理嘅」。
他又提到在設立15萬元業主租金補助前曾參考大火前宏福苑的租金:「如果你將15萬除12個月,大概一個月有12,500蚊,其實都係咁上下,我哋覺得呢個都係合理嘅安排。」
有記者追問政府的基金多達38億元,今次補助是否仍有不足。卓永興指連同今次補助已使用12億,強調每項支援措施要視乎合理性:「唔係話個基金好多錢,不如唔係15萬啦,俾夠20(萬)、30(萬)又點呢?都要有個平衡喺度。同埋都唔好忘記宏福苑會有重置方案,你唔知個重置方案出嚟點,係咪需要用到基金配合。」
盼兩年內已有長期方案
至於業主補助金以兩年為期限的原因,麥美娟就指屋租通常為兩年,政府亦期望於兩年內已就宏福苑長期安排有定案,令業主盡快作決定。她舉例指:「譬如我哋兩年之內已經有長期重置安排,而業主接受呢個安排,咁佢就唔再需要租金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