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宏福苑居民在綠色棚網包圍和發泡膠遮蔽下,生活了超過18個月,對於大維修眼下如工人食煙等種種劣象,居民持續投訴反映,亦在社交媒體分享監察,但種種聲音遭到無視。聽證會的開案陳詞觸及在宏福苑外牆工作的工人吸煙情況,承建商宏業和工程鴻毅固然知悉吸煙情況,但原來勞工處曾因應居民投訴先後進行16次巡查,結論仍稱從未見到工人在棚架吸煙,認為居民的投訴不成立。
即使勞工處有權按《建築地盤(安全)規例》發出停止吸煙的命令,但開案陳詞透露,原來勞工處只會在地盤儲放天拿水等涉火警風險的物品時,才會考慮發出命令禁煙,並確認未曾向宏福苑地盤發出禁煙令。有勞工處督察在口供中承認,整體而言,勞工處發出禁煙令根本是相當罕見。
宏業、鴻毅、物管均知悉工人違規食煙
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出,宏福苑工地範圍明文禁止吸煙,初次罰1,000元並警告,第二次就即時解僱,但措施根本沒有人遵守。即使宏業多次在 WhatsApp 向二三判強調吸煙危險並禁煙,但仍有違規吸煙個案出現。

另外物管公司亦早已知悉工人持續在地盤吸煙的情況,曾在多次工程會議反覆討論,但都未有改善。亦曾有居民拍攝屋企棚架上有工人吸煙,並將片段上載至社交網站。舊法團委員江祥發亦有向宏業反映問題,亦沒有改善。從警方起獲的宏業紀錄中,發現自2024年7月起,宏業代表於一年半內,超過80次表示收到投訴指有人吸煙,即平均每周多於一次。
火警發生當日 宏盛後樓梯有大量煙頭
在大火發生當日,在宏業和鴻毅的通訊群組中,流傳了一段影片,顯示宏盛閣的後樓梯間有大量煙頭,幾乎每級樓梯都有5至6個煙頭,整段影片攝到至少40個煙頭。
在現行法例下,勞工處可以按591章《建築地盤(安全)規例》,向有問題的地盤發出書面命令禁止吸煙。但原來勞工處對條例的理解屬「有條例性」,只有在發現地盤儲放了大量天拿水等易燃物時,才會因為涉及火警風險發出書面命令,有勞工處人員在書面口供坦言發出命令相當罕見。
根據勞工處的工作紀錄,16次因應居民投訴巡查當中,16次均稱從未見到工人在棚架上吸煙,投訴未能成立。在內部紀錄上,人員更稱宏福苑現場的情況大致可以接受,沒有發現工人在棚架上食煙,沒有發現煙頭,現場備有滅火筒,反指居民的投訴未能成立。
杜淦堃:勞工處消防不負責 居民難跟進
代表勞工處處長代筆的林秀青,稱公眾安全的考慮,並非《建築地盤(安全)規例》的立法原意,如有需要請向「相關部門」跟進。但林秀青沒有在回答中提及,到底哪個部門有責任承擔。
勞工處其後將個案轉交予消防,但消防同樣指所涉的問題並非消防的管轄範圍。杜淦堃反問,如果勞工處不負責,消防又不負責,相關投訴人好難跟進。他又指勞工處處理16次投訴,每一次都裁定投訴不成立,且手法相同,實在令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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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16次巡查均稱未見棚架工人吸煙 承認簽禁煙令屬「相當罕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