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入稟控告樓宇維修圍標集團,現正向競爭事務審裁處申請命令,包括宣布6個業務實體及11名人士違反或牽涉入違反第一行為守則,並向他們施加罰款,以及向6名人士發出取消董事資格令。
競委會今日入稟審裁處,向6個業務實體及12名人士展開法律程序。案件涉及一個樓宇維修工程圍標集團,於2022年4月至2023年9月,在至少11個屋苑及大廈的維修工程招標期間,涉嫌從事違反《競爭條例》的行為。涉案屋苑或大廈,包括將軍澳翠林邨、觀塘德信工業大廈、柴灣樂翠臺、土瓜灣仁智大廈、葵涌葵豐樓、葵涌怡勝花園、大角咀中星樓、銅鑼灣耀華街31號、大埔太平工業中心第一座、大埔宏福苑及油麻地平安大樓,相關合約或工程估值合共近7億元。
6個涉案業務實體包括:
1. 俊豪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俊豪);利民創建集團有限公司(利民創建);及頂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頂豐建築)
2. 祥利建築公司(祥利,由劉錫章獨資經營)
3. 藝林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藝林)
4. 宏溢營造工程有限公司(宏溢)
5. 瑋業發展建築有限公司(瑋業)
6. 竣鴻工程有限公司(竣鴻)
12名涉案人士包括集團主腦張烱權,他是俊豪幕後操縱人、利民創建及頂豐建築的董事及唯一股東;中間人陳健強、周淑霞、李偉雄、蕭永康及黃明強;工程承辦商人員劉永森、魏生旺、黎錦全、陳嘉玉、陳响發及李偉雄。
競委會公布的案情指出,該圍標集團由多個工程承辦商及中間人組成,集團主腦會先物色目標工程項目,並選定集團內其他承辦商入標。這些承辦商會獲安排擔任「主角」(即集團的預設中標者)或「幫手」(負責提供掩護式投標),再由主腦親自或指派其他中間人為它們準備及/或分發入標價格指示(以「功課」作為暗號)。擔當「幫手」的承辦商會依從或參照全部或部分價格指示,並提交標書,從而協助「主角」中標。
競委會有合理因由相信,有關行為構成屬嚴重反競爭行為的圍標、合謀定價、瓜分市場,及/或交換影響競爭的敏感資料,違反《條例》下的 「第一行為守則」。
競委會稱,由於有個別人士於調查期間,未有遵從競委會的強制權力提供相關資料,此舉可能干犯了《條例》所訂明的刑事罪行,競委會已將個案轉介予警方作刑事調查。此外,競委會發現有涉案承辦商在投標時,簽署了由競委會推出的「不合謀投標確認書」,相關人士有可能因作出虛假陳述而干犯串謀欺詐罪行,競委會將會轉介予有關執法部門作刑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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