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舉行第六次聽證會,負責宏福苑物業管理的「置邦」下午有首名證人作供,即與同公司的電工早前錄取的供詞疑出現矛盾。電工羅國瑞稱,曾向文員駱倩盈反映,處理消防水缸是需要有消防牌照,惟仍被要求協助把消防水缸防水。駱倩盈作供時否認說法,稱肯定未曾發生上述對話,並認同該電工「無可能咁問過」。羅則尚未作供,聽證會明日繼續。
駱倩盈作供時稱,去年7月8日接獲承建商宏業通知,指計劃在7月14日進行消防水缸工程,需要放水,於是安排師傅協助。她續稱,不評論要求是否合理,亦非其職責。
會上續展示置邦電工羅國瑞提交的供詞,當中稱,知悉消防水缸放水是大維修工作部分,而自己理解操作消防裝置是需通知消防處。他稱,收到相關工作單時,曾向駱提出需要有消防牌照才能操作;惟對方指是宏業的要求,因此要陪同宏業工作人員防水。
駱倩盈否認說法,稱「幾肯定冇收過呢啲內容」,又認同羅國瑞無可能曾這樣向她查詢。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兩度問駱,認為羅為何有此說法,駱均表示不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