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今日 13:08 時事脈搏 港聞

宏福苑安置丨黃偉綸:若業主堅持不賣業權 須探討另行立法處理

政府日前公布大埔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包括收購單位業權,以及「樓換樓」等。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選擇「樓換樓」方案的居民,如果他們選購的新單位要待2年或之後才可入伙,現有的每半年7.5萬元租金津貼會繼續發放,直至他們新居入伙為止,而住在過渡房屋的居民,這段過渡期內可繼續居住。

對於早前問卷調查中有12%住戶表明不接受收購業權,黃偉綸在電台節目說,未來如果在政府設立的限期過後,仍有業主不願意出售單位,屆時須探討另行立法,亦須考慮政府需「多少門檻」才可使用法定權力處理,且無可避免要處理補償事宜,但法律細節複雜,暫時不作過多猜測。他強調政府非常尊重私有產權,而現有的《收回土地條例》及《強拍條例》都不適用在處理宏福苑情況。

黃偉綸又說,未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閣,解說專隊會接觸業主,了解他們的意願,強調不會就宏志閣達成共識的時間設期限。至於宏志閣目前的維修工作,他說管理公司正與政府了解相關情況,據他了解,管理公司將動用龔如心慈善基金聘請相關專業人員處理有關工作,政府亦會提供支援。

回上

信報簡介 | 服務條款 | 私隱條款 | 免責聲明 | 廣告查詢 | 加入信報 | 聯絡信報

股票及指數資料由財經智珠網有限公司提供。期貨指數資料由天滙財經有限公司提供。外滙及黃金報價由路透社提供。

本網站的內容概不構成任何投資意見,本網站內容亦並非就任何個別投資者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及個別需要而編製。投資者不應只按本網站內容進行投資。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本網站及其資訊供應商竭力提供準確而可靠的資料,但並不保證資料絕對無誤,資料如有錯漏而令閣下蒙受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