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大火,政府首次引用《建築物管理條例》,申請解散宏福苑原法團管理委員會,土地審裁處昨天(6日)開庭處理案件。法官考慮到火災後續工作複雜艱巨、刻不容緩,宜由更具知識、經驗的第三方管理人處理,下令解散現任管委會,並接納政府提議,委任華懋集團旗下合安管理(下稱合安)有限公司為管理人,惟拒絕政府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