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無業男子涉嫌冒認大埔宏福苑火災災民,向民政事務處、樂善堂和聖公會騙取共1.8萬元援助金,並導致一名宏福苑業主無法取得緊急救濟金。無業男子被控欺詐等5罪,案件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提堂,早前須還押候訊的被告,今日獲准以現金8萬元保釋候訊。
被告馮俊傑(36歲,報稱無業)被控5項罪名,包括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以及各一項欺詐和不遵從要求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供查閱罪。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就涉案文件作指紋校對、跟社署人員錄口供,以及向銀行進行調查,並反對被告保釋候訊。辯方不反對押後,但有保釋申請。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聽罷陳詞後,將案件押後至今年4月24日再訊,並批准被告以現金8萬元保釋候訊,其間被告不得離港、每天須到警署報到、須遵守宵禁令,以及不得接觸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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