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後,政府成立的專責巡查隊已排查了約300幢正進行大型維修樓宇。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電台節目表示,300幢大廈內約可能有10座、8座有些不理想情況,如設備不是運作得很好,已經即時要求改善,即意味一般7日內要處理好,如果不處理好,當局會採取檢控行動。
鄧炳強指出,除消防會加強巡查,亦必須加強大廈管理公司的責任,包括巡查及日常維修等責任,過往法律責任屬於法團,認為亦需要檢討管理公司是否亦要負上責任。
他又希望推動消防大使行動,鼓勵大廈住戶出任,如大廈有簡單消防違規情況可通知管理公司,若嚴重情況可通知消防處,相信有關做法比單靠消防巡邏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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