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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大火丨麥美娟:委任管理人不會剝奪業主權力

政府入稟土地審裁處申請解散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並委任華懋集團旗下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為臨時管理人,協助屋苑處理災後的後續事宜,不收取任何費用。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在電台節目表示,當有關申請獲批後,有關公司隨即會介入,包括向現屆管委會索取法團與不同公司簽訂的合約、保險保單、銀行戶口結餘等資料,隨後找專業人士協助釐清如何處理保險索償等問題。

麥美娟強調,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仍然存在,仍是法人,有關安排不會剝奪業主權力,即使是政府委任的管理人,若在過程中要進行任何採購程序等重大決定,也要依足《建築物管理條例》的規定,做足利益申報、召開業主大會等,公司亦會定期向民青局及土地審裁處提交報告。

至於為何管理人沒有經過公開招標,麥美娟解釋相關委任工作是按法例進行,當局在決定委任管理人時亦已考慮到多個因素,包括要有能力提供專業服務,同時減輕業主的財政負擔。她說,有關公司在業界已有約40年工作經驗,有自己的法律及測量團隊,而過程中衍生的額外服務費用等,亦有慈善基金可提供支援。

麥美娟又強調,由政府接管宏福苑法團管委會,不會影響大火的調查,重申有關工作仍在進行中,要負責任的人一定要負責任,反而接管安排能讓業主得到更多清晰資訊,協助作出不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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