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向土地審裁處提交申請,要求解散大埔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並委任華懋集團旗下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為管理人,協助受影響業主跟進火災後續事宜。
土地審裁處今日進行聆訊,法庭命令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31條,解散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委會,並委任合安作管理人,不設期限,合安須每月向民青局提交報告及滙報工作進度。
政府一方在庭上指出,相關申請只有、亦只可有一個目的就是為保護宏福苑居民權益;若申請獲批,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的職權與法團管委會一樣。居民如有任何理據可申請撤回合安為管理人,當局亦可按相關條文撤回合安。
政府一方提到,在宏福苑火災後,法團管委會需要處理前所未有亦遠超技術與專業知識的範疇;委員要花大量時間及精力應對艱巨任務屬不切實際。加上政府不同部門正就事件責任問題調查,不能排除管委會可能要承擔法律後果。基於種種不明朗因素,由獨立機構一致保護業主權益才最合適。
龔如心慈善基金會投放多500萬至1000萬元,包括用作外聘專業人士協助、應付管理公司營運支出及購買相關保險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