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下周一(22日)起會向大埔宏福苑大火受影響業主提供每年15萬元租金補助,為期2年,每半年發放一次,即每次發放7.5萬元,業主或租戶可獲一次性5萬元的搬遷津貼。
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表示,「一戶一社工」接觸居民得知,很多居民希望得到租金津貼,在自由租務市場尋找原區單位居住,方便在當區出行上班上學,由於大埔區已經沒有剩餘的政府住宿,租金補助是讓居民選擇適合自己家庭狀況是最可行的做法。
卓永興指出,該金額是參考火災前當地租金水準而定,以15萬元計算,每月約為1.25萬元,與火災前該區租金相若,因此認為方案合適。
他又提到,大火後數千居民頓時失去居所,政府即時為居民安排應急住宿,現時共有632名居民仍住在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協調的酒店房間,548名市民仍住在青年宿舍或營舍,另外有3439名居民住在房屋局的過渡性房屋、房協項目,或屯門寶田中轉房屋單位。
麥美娟:續在社會福利角度支援租戶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雖然宏志閣受影響較少,仍有待解封,租金補助仍適用於宏志閣業主,而有關的居民仍可住在現時房協或過渡性房屋,領租金津貼後需要繳交相應租金。
麥美娟指出,援助基金需要長期支援業主安置安排,政府先前已為租戶提供應急幫助,租戶亦能在過渡性房屋居住至明年5月30日,認為租戶應能利用這段時間彈性尋找其他住房選項,若租戶有特別需要,政府會繼續在社會福利角度,繼續提供支援。
被問及政府會如何在2年補助期限後,繼續支援有需要業主。麥美娟解釋,一般租約為期2年,期望政府能在2年內就宏福苑長期安置問題作出定案,令業主作決定,強調要確保基金用得其所,真正支援業主的長期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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