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長遠安置|以溫度凝聚共識 以速度撫平傷痛

大埔宏福苑火災至今兩個多月,居民不論是入住過渡房屋、自行租住單位以至其他居所,同樣期盼長遠居住安排,重建屬於自己的一個家。根據政府以問卷方式收集的初步意願,超過八成居民認為最重要的是「速度要快」。這是為什麼當局上周六(2月21日)公布安排方案,承諾今年第三季可以發放收購業權的現金,以及「樓換樓」的居民可以第一批9月選樓,今年第四季入伙,其速度本身已很重要。

政府以「一戶一社工」以集意見,超過99%、共1,975戶回應,除了83%人認為速度要快之外,分別有47%人希望原區安置,以及照顧到全體大埔宏福苑業主。觀乎房委會及房協提供的單位,分別位於九龍灣盛緻苑、錦田匯熙苑、東涌裕豐苑、屏山朗風苑、啟德啟陽苑、將軍澳影輝苑,以及粉嶺百和路、觀塘安達臣道,沒有一個在大埔。距離較近的是粉嶺和錦田,遠的要到將軍澳和東涌。

這是因為大埔未來數年並沒有居屋項目。房委會將在大埔頌雅路西加建新居屋,提供合共1,500個單位, 並特意修改圖則設計,將頌雅路西改為與宏福苑單位面積相若的400多平方呎單位,惟最快也要到2029年、即三年後才入伙。居民若要「速度要快」,同時又希望留在原區,較可行的方法就是向政府出售業權,利用這筆現金在大埔自作安排。

香港測量師學會曾經計算,宏福苑未補價的單位每平方呎6,000元,已補價的8,000元,最終政府提出前者收購價每平方呎8,000元,已補價單位10,500元,亦即是高出了約三分一,相信可以在原區重置。當局沒有選擇立法收回業權,而是自願形式收購,溢價相信有利加快達成協議。又正如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所說,收購價較頌雅路西居屋項目的呎價還要高,意味業主有金錢應付裝修和搬遷。從協助居民重建家園的角度來看,當局目前的收購價不無道理。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形容方案「提供多元選項,讓居民『有得揀』」,惟無可否認的是,居民並不可以選擇原址重建。宏福苑9%居民只接受原址重建,12%不接受任何政府收購業權方案。但原址重建如果用三年處理業權,一年半清拆,再以四年至五年多興建七棟樓,加起來是九至十年。當局可以「提速、提效」,壓縮流程、加快進度,但即使做到七年、八年,也遠遠不符合「速度要快」的絕大多數人的期望。

八成人盼望的盡快長遠安頓,和一成人堅持的原址重建,只能二擇其一,而若要說服「多數服從少數」,尤其是痛失家人的居民留在傷心地,也不太符合現實。但無論如何,相信沒有人不希望盡快收拾心情、重新迎接新生活。文明社會遵循「多數決」原則,本是無可厚非,惟只接受原址重建的100多個家庭的心理需求,也值得當局多花心力,考慮額外恩恤安排,耐心進行正向引導。

至於沒有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閣,也有住戶表示心裏難過,不想再重回舊地。副司長黃偉綸提到,若然宏志閣的業主能夠達成高度共識,同意政府收購業權,當局樂意進一步探討這個可能性。比起靜觀其變,政府如今既已公布七棟受災大廈的長遠安排,不妨以此主動接觸宏志閣住戶,協助他們凝聚共識,務求回應到大多數居民的需要。

黃偉綸估計收購七座業權開支是68億,宏志閣另外要多9億。由於原址清拆後將會興建公園或者社區設施,意味政府的成本不會透過發展物業來收回。但若能為居民帶來一些幫助,也是特區政府應有之義。財政司司長開源節流、制定《財政預算案》,本來就是為了應使則使,取之有道而用之於社會,為市民謀福祉。

宏福苑|黃偉綸:原址重建要9至10年 拆樓後改建公園或社區設施

撰文:王晉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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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今日下午3時舉行記者會,公布大埔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指政府傾向拆除受火災影響的7座物業,不考慮原址重建住宅方案,原址可做公園,或大埔或新界東需要的社區設施之用。另外,現階段方案不用於未被大火波及的宏志閣,除非居民達成高度一致性向政府出售業權。

黃偉綸指,「難有一個方案滿足居民不同訴求」,表示原址重建需時太長,政府之前預計3年處理業權,18個月內完成分清拆,重新起樓4至5年,需時9至10年,外加遺產承辦需時亦長。

問卷結果顯示,9%業主希望原址重建。(夏家朗攝)

9%居民堅持僅接受原址重建

早前政府通過「一戶一社工」,以調查問卷方式向受災家庭收集長遠安置安排。今日公布問卷結果,有183戶、佔總戶數9%,只接受原址重建。另有431戶、佔總戶數22%提及希望原址重建,同時會考慮政府提出的其他選項。

政府2月21日公布宏福苑長遠安置方案。(吳美松攝)

政府不考慮原址重建指時間過長

政府今日宣布不考慮原址重建住宅方案。黃偉綸指,難有一個方案滿足居民不同訴求,若原址重建,政府之前預計3年處理業權,18個月內完成分清拆,重新起樓4至5年,需時9至10年,加上遺產承辦需時長,「立法會上議員都講可能太樂觀」。另外,若災民在另一地方長時間居住,可能與該地方建立感情聯繫,有很多因素要考慮。

居民希望安置速度要快,但原址重建等候時間相當漫長。(添馬台fb相)

黃偉綸指,政府傾向拆除受火災影響的7座物業,建議做公園,或大埔或新界東需要的社區設施。他強調,現階段方案不適用於未被大火波及的宏志閣,除非居民達成高度一致性向政府出售業權。(詳見另稿)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2月21日公布宏福苑長遠安置方案。(夏家朗攝)

有傳媒提問原址重建能否只起兩三棟滿足想要重建的災民需求,黃偉綸強調重建時間非常長,要處理業權、清拆、起樓。對於僅接受原址重建的9%的居民,政府希望盼透過溝通,取得共識,例如提升收購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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