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宏福苑大火,政府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解散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委任華懋旗下公司為管理人。案件今(6日)在土地審裁處進行聆訊,土地審裁官聽畢陳詞後,准解散宏福苑現任法團管理委員會,並委任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為管理人,不設期限,法官並下令合安以無償方式擔任管理人,每月需向民政及青年事務局交報告。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等傍晚在政府總部就大埔宏福苑管理事宜會見傳媒時表示,政府歡迎決定,並指合安未來會展開一系列的關鍵工作,包括與前管理公司交接等,合安需每月向政府提交報告,民政事務總署會成立專班跟進。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今日(6日)在政府總部見記者,她表示,土地審裁處今日已批准解散現有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委會,並委任合安為委任管理人,法庭認為,現任管委會在能力上有局限,而合安有充足經驗資源,能提供恰當協助。
她指,政府歡迎決定,認為裁決標誌宏福苑的管理工作將由專業團隊接手,又指合安在物管行業有充足經驗、資源,可以系統化、專業化方式處理宏福苑的逼切事務。
麥美娟重申,宏福苑在災後要面對的管理問題極為複雜,涉及法律、財政、技術上的考量,超出一般法團管委會可管理的範籌,管委會成員亦需在艱難的時間照顧自身需要,亦接獲不少居民期望政府接管的訴求,故政府按法例提出有關申請。
她強調,合安僅暫代原管委會的職能,代表法團處理屋苑事務,法團作為屋苑管理的法人角色仍存在。所有重大的決定都會按照建築物管理條例的規定,透過召開業主大會,由業主決定,並確保其權利獲充分尊重。
合安未來會展開一系列的關鍵工作,包括與前管理公司交接,接收各項與法團相關的文件,包括大維修合約,並會由專業顧問作分析,釐清業主的法律責任與權益。在採取下一步行動,包括終止任何合約前,合安會確保與業主有充分溝通。
其次,合安會聘用專業人士查明法團的帳目,設立溝通渠道,籌備簡介會向業主簡介管理人的角色及職能,收集業主及居民的意見,了解他們就大廈管理方面的需要、訴求。
至於委任合安不會收取業主任何費用,龔如心慈善信託承諾加碼捐出1,000萬元,較12月時提出的500萬元增加一倍,以支付合安日常運作開支。為確保有關工作可以有序進行,民政事務總署會成立專班,與合安密切跟進。據法庭命令,合安需每月向政府提交報告,民政署會確保合安按物管條例行事,履行管理人的職責。
大埔區議會收集居民希望原區重置 麥美娟:已轉達黃偉綸料會考慮
被問到安置方案,麥美娟表示留意到今日大埔區議會會議,有議員轉達居民希望當局盡快公布方案,及希望原區重置,署方已將有關意見轉交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相信對方會作考慮。
政府將在新任立法會再建議修訂物管條例 18區成立大廈管理工作小組
她又表示,今屆政府銳意改善大廈管理質素,2023及2024年曾就《建築物管理條例》的修訂提交到立法會討論,並得到支持,有關修訂在去年通過並生效。就大維修工程,若每戶需支付3萬元工程費以上,便需至少10%業主親身出席投票。修訂亦要求法團管委會,在任何招標都要申報其關係。
隨着新一屆立法會上任,政府會盡快就法團開會等情況面對的問題,建議再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包括授權書的問題,交由立法會討論。政府並會在18區成立大廈管理的工作小組,了解法團管委會面對的問題。
青年宿舍營運者將個別酌情延長災民住宿期 協助另覓中長期住宿
被問到過渡性房屋、青年宿舍的居住期,她表示政府在火災發生後,已透過酒店業界、青年宿舍安置居民,並透過房屋局覓得2,000個過渡性房屋或房協單位予居民作中長期住宿,但明白有居民未能找到其他中長期住宿,酒店、青年宿舍等已延長他們的入住期,政府亦已推出每年15萬的租金補助,已有超過1,400戶領取,強調政府無要求要有租約才可領取補助。若居民未用盡補助,他們可以自行保留餘額作其他生活開支。
她表示,明白有居民需要更多時間尋找中長期住宿,各營運機構會視乎情況酌情處理有關個案,並協助他們尋找中長期住宿,務求每個居民都有妥善安排。
至於宏福苑法團帳戶現時尚有的過億元資金存款會如何安排,麥美娟指,現時首要是「真真正正」了解法團簽訂了多少合約,稱屋苑除大維修外,亦有很多不同服務、管理的合約,有關合約的條款、有效期等文件,都由合安向已解散的法團管委會取得,合安會在透過專業人士釐清相關權責後,再向宏福苑居民交代,讓他們有充足資訊作決定。
麥美娟上月在電台節目表示,預計申請獲批後,合安隨即會介入,包括向現屆管委會索取法團與不同公司簽訂的合約、保險保單、銀行戶口結餘等資料,並會找專業人士協助釐清處理保險索償等問題。
麥美娟指,合安具40年經驗及專業團隊,日後會定期交報告匯報,又會設立熱線,舉行簡介會向業主講解。她強調,法團地位仍然存在,即使政府委任管理人,都要按《建築物管理條例》的要求,協助法團管理日常工作,不會剝削業主或法團權力。
麥美娟又強調今次接管工作不影響當局調查,重申有關工作仍在進行中,要負責任的人一定要負責任,「不論他是甚麼機構、個人也好、甚至是我們部門也好,要負責任的人就要負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