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火|政府倡業主授權票設上限 民建聯葉傲冬憂窒礙法團開會

大埔宏福苑大火後,政府提出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改革大廈管理工作。立法會民政及文化體育事務委員會今日(9日)開會,當局擬就法團會議授權票設上限,有議員建議引入第三方核實授權票真偽,有人亦關注授權對象會否限定為業主的律師或親屬。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會考慮引入第三方核實授權票,亦會就限定授權對象範圍諮詢議員、社會和物管業界等的意見。

葉傲冬建議當局考慮聘請第三方核實授權書真偽。(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葉傲冬建議當局考慮聘請第三方核實授權書真偽。(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葉傲冬:核實法團會議授權票真偽是關鍵

民青局今次擬定《建築物管理條例》的五個修訂方向,其一是根據《條例》規定舉行的業主立案法團會議中,設立限制持有代表文書(俗稱授權票)的上限:若單位數目為50個或以下,每人只可取一份由業主簽署的授權票;如超過50個單位,每人可取的授權票數量,不得超過業主人數的2%或20份(以較少者者為準)。

新界東南民建聯議員葉傲冬質疑,設授權票上限會否窒礙法團會議舉行,擔憂法團會議「撤上限未必開得成」,續指核實授權票的真偽很重要。

他稱曾見過在授權票箱後擺閉路電視,弄虛作假的情況大幅度減少,指關鍵是透過核實名字和身份證號碼的方式「追到源頭」。他又建議當局考慮聘請第三方核實授權書真偽,稱將軍澳區有成功案例。

麥美娟認同第三方核實授權票可行,稱是考慮方向之一。(資料圖片/左朗星攝)

麥美娟回應時認同第三方核實可行,稱是考慮方向之一,又指有些大型屋苑可以聘請物管公司負責,且物管公司有協助法團的責任,並指希望想到大小屋苑都可以採用的措施。

劉業強關注當局會否考慮限定業主授權對象。(資料圖片/黃浩謙攝)

就獲授權票人士身份限定 麥美娟指將諮詢意見

經民聯議員劉業強針對圍標集團貪污收集授權票現象,詢問當局既然建議設立每人收集授權票的上限,會否考慮限定業主授權對象,例如業主委任的律師或者業主親屬。

麥美娟表示,文件中所指的「每名人士」,不一定要與業主有關係,可以是陌生人。至於限定獲授權票人士的身份,麥美娟指有人會覺得限制參與度,關鍵在於如何取得平衡,很願意就此聽議員和社會意見,且稍後會就此諮詢物管業界和法團業主。

梁進關注惡意重複開法團會議 趕走無私奉獻參與者

政府亦提出,增加主管當局介入管委會以處理法團事宜的權力,及建議設立法定的上訴委員會(大廈管理)。本身是南區直選區議員的自由黨飲食界議員梁進形容自己長期參與法團工作,有感雖然民政工作人員經常參與法團會議,但權力有限,若未來增設職位,未來會否有空間在法團產生爭議時,作為中立角色扮演「解鈴人」角色。

梁進關注,現時法團會議存在不少人惡意利用程序,頻繁重複召開會議。(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他又提到,現時法團會議存在不少人惡意利用程序,頻繁重複召開會議,目的是趕走無私奉獻的參與者,詢問局方修例時會否考慮這一點。

麥美娟回應,《條例》修例增加主管當局的權力,可以令程序更清晰、同事更好地向法團解釋法例,甚至就會議程序向主席提出建議。她又鼓勵業主在開會前,向民政工作人員尋求諮詢和調解服務。

當局對《條例》的修訂方向,亦包括提高對大型維修工程及大額採購相關會議的出席及投票門檻、完善大型維修工程採購的相關利益申報制度,及進一步清晰化業主大會的召開、議程、取消、延期或暫停等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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