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宏福苑安置選擇多元細膩 彰顯政府治理溫度與力度

文/王俊傑

大埔宏福苑去年發生嚴重火災,不僅是一場吞噬家園的災難,亦是對香港社會應急治理能力的一次重大考驗。面對這場規模之大、影響之深的浩劫,政府公布了一套涵蓋收購、安置、重建及社區支援的全面長遠方案。方案從受影響居民的核心需要出發,兼具補償的合理性、選擇的多元性、執行的高效性。既以切實舉措彌補居民損失,又以周全安排解決後顧之憂,全方位的規劃充分彰顯了政府應對突發民生事件的治理能力與責任擔當。

此次安置方案情法兼備,首先,由於這次大火7座樓宇全部需要拆卸,牽涉1,736個單位之多,目前沒有有效的市場機制可以處理。政府會向宏福苑A至G座單位的業主提出收購,並制定未補價單位每平方呎8000元、已補價單位每平方呎10500元的劃一標準,確保受災家庭具備重置居所的能力。既體現對社情民意的溫柔關懷,又恪守公共政策的執行邊界,實現情理法的有機統一。

同時,方案設計多元選擇,真正做到了讓居民「有得揀」,最大程度尊重居民的居住意願。政府不僅提供收購的基礎選項,讓居民可自行規劃長遠居住安排,還推出「樓換樓」模式,以等同收購金額的樓換樓券作為購房可用金額,實行差額多除少補,兼顧不同家庭的財務狀況與置業需求。更為用心的是,政府協同房委會、房協預留3900個資助出售單位,涵蓋八個原有項目與大埔頌雅路西新建居屋,既滿足部分居民的原區居住需求,也提供多區域選擇,讓安置不再是「單一答案」,而是契合不同家庭的「個性化解決方案」。

此外,方案對未受災的宏志閣的處理,更體現出治理的細膩與周全。儘管政府明確現階段收購方案不涵蓋該樓宇,但身兼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組長的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多次重申,若果業主達成高度共識,政府願意進一步探討相關收購安排。這種留有餘地的安排正好體現政府在公共治理與私有產權保護之間取得最佳平衡。

從損失補償到居住選擇,從時間規劃到服務保障,宏福苑長遠居住安置方案覆蓋居民安置的全流程、各層面,既解決了當下的居住難題,又規劃了長遠的生活保障,是政府以科學治理回應民生需求的典範。這一方案不僅讓受影響居民感受到社會的溫暖與政府的擔當,更為香港應對類似民生事件積累了寶貴經驗,充分彰顯了特區政府始終把民生福祉放在首位的治理初心。

(作者為大嶼山分區委員會委員、香港青年聯會會董、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會董)

收藏收藏

來論|正義雖遲到但不缺席 黎智英判刑彰顯法治威嚴

文/王俊傑

「正義或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身為一名生於斯長於斯、始終堅守愛國愛港立場的香港青年,見證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名判監的消息傳來,我內心滿溢着難以言喻的振奮與欣慰。

黎智英的獲刑,絕非一時之判,而是其長期以來惡貫滿盈、賣國禍港的必然結局。回望那些年香港被陰霾籠罩的日子,黎智英及其操控的勢力便是製造混亂的罪魁禍首。他利用《蘋果日報》等平台,將媒體異化為反中亂港的工具,肆意歪曲事實,毒害市民、年輕人心智,蓄意煽動社會對立、美化暴力行徑。多少家庭,因他煽動的亂局而破碎;多少青年,因其中的分化而失去好友,甚至錯過了本該一片光明的前途與未來;多少市民,在無盡的恐慌中度過一個又一個日夜。那些街頭縱火、破壞公共設施、襲擊無辜路人的畫面,背後都離不開黎智英之流的蠱惑與支持。更令人不齒的是,他公然背棄國家與民族,跪舔外部勢力,乞求對中國及香港特區實施「制裁」,將香港的繁榮穩定當作換取個人私利的籌碼,嚴重踐踏法治底線,危害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其罪行罄竹難書,早已被全體愛國愛港市民所唾棄。

這項判決的意義,遠不止於對黎智英個人的懲戒,更彰顯了香港法治的公正與威嚴,印證了香港國安法的強大威力。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論地位高低、背景如何,只要觸犯法律、危害國家安全,就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嚴懲。香港特區依照香港國安法等相關法律,行使執法權、檢控權與司法權,整個審理過程嚴格遵循法定程序,證據確鑿、法理清晰,充分體現了「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法治精神。對黎智英的判決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里程碑」,是向所有企圖危害國家安全的歹毒之徒發出明確警示:香港不是法外之地,分裂國家、破壞香港穩定的行徑絕無好下場,任何詭辯都無法掩蓋其罪行,任何外部干涉亦動搖不了香港司法的公正裁決。

同時,我們也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黎智英雖已伏法,但國家安全的風險並未完全消除。美西方敵對勢力從未放棄干涉香港事務、破壞「一國兩制」的圖謀,仍在暗中勾結殘餘反中亂港分子,企圖捲土重來,破壞香港得來之不易的穩定局面。

「國家安全猶如空氣、陽光,受益而不覺,失之則難存」。國家安全跟每個香港市民都息息相關,我們要持續用好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法律工具,築牢維護國家安全的銅牆鐵壁。

身為愛國愛港的香港市民,我們不但是香港繁榮穩定的受益者,更應成為維護國家安全的參與者和貢獻者。過去幾年,我們親眼見證了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從亂到治、由治及興的巨大轉變:社會秩序恢復井然,經濟逐步復甦向好,市民生活重回安寧,「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這一切的來之不易,讓我們更加深刻地體認到,國家安全是香港發展的前提,只有國家安全得到切實保障,香港才能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為市民創造更美好安定的生活。

黎智英的獲刑,是正義的勝利,是法治的彰顯,更是香港邁向長治久安的重要一步。筆者相信,所有真心真意、愛國愛港的市民必定繼續堅定支持特區政府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自覺遵守法律,堅決抵制任何分裂國家、破壞香港穩定的言行,讓香港這顆「東方之珠」在祖國的懷抱中綻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作者為民建聯離島支部副主席、大嶼山分區委員會委員、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會董)

收藏收藏

來論|正義雖遲到但不缺席 黎智英判刑彰顯法治威嚴

文/王俊傑

「正義或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身為一名生於斯長於斯、始終堅守愛國愛港立場的香港青年,見證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名判監的消息傳來,我內心滿溢着難以言喻的振奮與欣慰。

黎智英的獲刑,絕非一時之判,而是其長期以來惡貫滿盈、賣國禍港的必然結局。回望那些年香港被陰霾籠罩的日子,黎智英及其操控的勢力便是製造混亂的罪魁禍首。他利用《蘋果日報》等平台,將媒體異化為反中亂港的工具,肆意歪曲事實,毒害市民、年輕人心智,蓄意煽動社會對立、美化暴力行徑。多少家庭,因他煽動的亂局而破碎;多少青年,因其中的分化而失去好友,甚至錯過了本該一片光明的前途與未來;多少市民,在無盡的恐慌中度過一個又一個日夜。那些街頭縱火、破壞公共設施、襲擊無辜路人的畫面,背後都離不開黎智英之流的蠱惑與支持。更令人不齒的是,他公然背棄國家與民族,跪舔外部勢力,乞求對中國及香港特區實施「制裁」,將香港的繁榮穩定當作換取個人私利的籌碼,嚴重踐踏法治底線,危害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其罪行罄竹難書,早已被全體愛國愛港市民所唾棄。

這項判決的意義,遠不止於對黎智英個人的懲戒,更彰顯了香港法治的公正與威嚴,印證了香港國安法的強大威力。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論地位高低、背景如何,只要觸犯法律、危害國家安全,就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嚴懲。香港特區依照香港國安法等相關法律,行使執法權、檢控權與司法權,整個審理過程嚴格遵循法定程序,證據確鑿、法理清晰,充分體現了「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法治精神。對黎智英的判決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里程碑」,是向所有企圖危害國家安全的歹毒之徒發出明確警示:香港不是法外之地,分裂國家、破壞香港穩定的行徑絕無好下場,任何詭辯都無法掩蓋其罪行,任何外部干涉亦動搖不了香港司法的公正裁決。

同時,我們也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黎智英雖已伏法,但國家安全的風險並未完全消除。美西方敵對勢力從未放棄干涉香港事務、破壞「一國兩制」的圖謀,仍在暗中勾結殘餘反中亂港分子,企圖捲土重來,破壞香港得來之不易的穩定局面。

「國家安全猶如空氣、陽光,受益而不覺,失之則難存」。國家安全跟每個香港市民都息息相關,我們要持續用好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法律工具,築牢維護國家安全的銅牆鐵壁。

身為愛國愛港的香港市民,我們不但是香港繁榮穩定的受益者,更應成為維護國家安全的參與者和貢獻者。過去幾年,我們親眼見證了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從亂到治、由治及興的巨大轉變:社會秩序恢復井然,經濟逐步復甦向好,市民生活重回安寧,「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這一切的來之不易,讓我們更加深刻地體認到,國家安全是香港發展的前提,只有國家安全得到切實保障,香港才能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為市民創造更美好安定的生活。

黎智英的獲刑,是正義的勝利,是法治的彰顯,更是香港邁向長治久安的重要一步。筆者相信,所有真心真意、愛國愛港的市民必定繼續堅定支持特區政府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自覺遵守法律,堅決抵制任何分裂國家、破壞香港穩定的言行,讓香港這顆「東方之珠」在祖國的懷抱中綻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作者為民建聯離島支部副主席、大嶼山分區委員會委員、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會董)

收藏收藏